刚刚,工信部公布十三个重点任务!涉大飞机、6G等******
中新网1月11日电 11日,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22年工作,强调2023年要抓好十三个方面重点任务,涉及大宗消费、大飞机、6G技术研发、重点医疗物资保供等。
图自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一、全力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稳住重点行业,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分别制定稳增长工作方案。鼓励工业大省主动挑大梁,支持中西部地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支持东北地区制造业振兴取得新突破。稳住汽车等大宗消费,实施消费品“三品”行动,深化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扩大适老化家居产品和生活用品供给。支持企业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做好制造业重点外资项目服务保障工作。深化产融合作,充分发挥投资基金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制造业投入。保持烟草行业平稳增长。加强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加快建设“数字工信”平台。
二、扎实推进“十四五”规划落地见效
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健全规划实施机制,确保取得一批成果。强化统筹协调、督导落实,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共同推动规划实施。支持地方结合实际做好地方规划与国家规划的有效衔接,积极承担重点任务。
三、提升重点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
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找准关键核心技术和零部件“卡脖子”薄弱环节,“一链一策”推进强链补链稳链,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协同攻关,促进全产业链发展。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健全“揭榜挂帅”长效机制,不断丰富产业生态。
四、深入推进产业基础再造
在重点领域布局一批产业基础共性技术中心,重点发展一批市场急需的基础零部件和关键材料,加快新型元器件产业化应用,加快突破石化、船舶、航空等重点行业工业软件,推广应用一批先进绿色基础制造工艺。继续实施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做优做强部重点实验室。
五、加快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攻关
加快大飞机产业化发展,推动工业母机高质量发展。坚持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两端发力,加快高端医疗装备、农机装备、深远海装备、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等高端专用装备发展。
图为C919国产大飞机首次降落在成都天府国际机场。 张浪 摄六、加快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
健全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玻璃等产能置换政策。优化布局乙烯、煤化工等重大项目,提高钢铁等重点行业产业集中度。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出台促进装备数字化政策措施,发展服务型制造。全面落实工业领域以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提高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七、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用市场化办法促进优势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做强做大和配套产业发展。提高光伏产业全球竞争力,加快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车联网、绿色低碳等产业创新发展。制定未来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机器人+”应用行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
八、加快信息通信业发展
出台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5G和千兆光网建设,启动“宽带边疆”建设,全面推进6G技术研发。完善工业互联网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应用体系,推进5G行业虚拟专网建设。完善电信业务市场发展政策,强化APP全流程、全链条治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用户权益保护。增强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安全产业创新发展。
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完善工作体系,全面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认真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狠抓惠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实,加强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起益企”、服务月等服务品牌。健全中小企业海外服务体系,推动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开展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赋智中小企业、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专项行动,力争到2023年底,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过8万家、“小巨人”企业超过1万家。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助力中小企业融入重点产业链供应链。
十、优化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和布局,建设先进国防科技工业,巩固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
十一、支持部属高校“双一流”建设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党建和思政工作,加大优势学科建设力度,深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
十二、提升行业治理能力
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产业与财税、金融、贸易、投资等政策协同,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强化新兴领域和未来产业标准布局。做好无线电频谱资源统筹规划,提升无线电治理能力。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推进全球发展倡议框架下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建设,办好中国—东盟新兴产业论坛等重点活动。加强部际协调和部省合作,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支持部属单位聚焦主业、紧贴行业,提高核心能力,加强智库建设,服务行业发展。
十三、全力以赴做好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保供
千方百计稳产增产,坚持每日调度,确保春节期间生产不断、供应不断。加强供需对接,协调推动医疗物资精准投放。(完)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