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⑤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 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作者:林青宁、毛世平、王晓君,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作物育种和种子产业发展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科技创新是突破前沿育种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品种的源头,对我国种业发展至关重要。当前,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育种模式已是种业创新大势所趋,然而我国种业企业科研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严重制约了我国种业创新链的延长。亟须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近年来,我国种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物育种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已较为完善。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普遍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技术创新平台,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且隆平高科等种业企业已具备了较完善的国外研发体系布局。二是典型生物育种企业科企合作模式初步形成。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不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还与各类学会建立了长期深入的合作。且首农集团等企业与国外机构在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三是典型种业企业创新产出逐渐丰富,在市场准入(审定、登记)品种、发明专利、科技进步奖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十三五”以来,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种业企业不断培育出双抗绿色高产的动植物品种。
当然,在成绩的背后,我国种业企业创新发展仍面临诸多难题: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种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制度、认知和执行层面的问题,导致品种侵权行为仍较为普遍。二是种业品种同质化严重。新《种子法》实施以来,市场新品种“井喷”,但突破性品种缺乏,种子供给低价竞争,影响企业研发投入。三是种业项目偏离产业化应用。当前项目申报管理基本由科研人员出题并答题,产业需求导向不足。企业在科技论文等方面的劣势,影响了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四是科企合作形胜于质。目前科企合作多是联合申请项目,一旦项目结束合作关系就解体,两者为松散型合作。人才合作也多局限在简单的技术指导层面。五是科研院所与企业存在“同质竞争”。目前科研院所种业创新也偏向于生物育种,打破了原有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企业应用研究的平衡,挤压了种业企业的利润空间。
针对当前制约种业企业创新发展的系列问题,必须进一步优环境、活机制,提高种业企业创新动力与效能。
一是构建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参与分配的利益机制,建立原始品种权人和实质性派生品种权人的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打通知识产权保护通道,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二是优化品种审定制度,推动品种由“多乱杂”向“多专优”转变。完善现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提高审定门槛,适当提高现行审定指标标准,减少品种数量,提高品种质量,使真正有实力品种脱颖而出,提高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快建立分作物分子指纹库,严格和规范品种审定和登记“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通过技术手段把牢品种准入关。强化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开展品种符合性验证试验,为强化品种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种业科技项目产业化属性,增加种业企业经费支持。增加种业专项科技创新项目数量,增加种业企业获取科研经费支持的渠道,保障有实力的种业企业能够获得相应的科研项目以及研发经费支持。对种业企业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对产业化发展企业实施低息支持,尤其企业用于科技创新研发、基地建设方面的投资可给予无息支持。
四是引导科企合作深度融合,促进联盟运行由虚转实。创新项目形成机制,由企业根据产业需求提出技术难题,政府组织监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项目招标,构建企业“出榜”“评榜”+政府“发榜”+科研院校“揭榜”的机制。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联盟成员间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积极推动联盟实体化,适合以股份合资的方式实现实体化的要加快引导,适合以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方式实现资源整合的要给予政策支持。
五是强化科研院所生物育种基础研究属性,完善生物种业科研成果共享机制。多措并举强化科研院所做好种质资源的收集、分析、挖掘工作,进行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并完善科研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科研院所向社会公众公布科研成果和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将生物种业科研成果转让给典型种业企业进行新品种培育,实现科研成果的开放共享。
多国机构和专家:限制中国旅客入境,没必要******
【环球时报驻德国特约记者 青 木 环球时报记者 邢晓婧 赵瑜莎赵霜】随着中国1月8日出入境放开时间临近,接受《环球时报》采访的多位国外专家认为,只要接种疫苗,政府没有对中国旅客采取入境限制措施的必要。
6日下午,中国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第十版诊疗方案内容包括对疾病名称进行调整、不再判定“疑似病例”、增加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阳性作为诊断标准等。本周日,中国将有序恢复公民出境游,亚太地区特别是以旅游业为支柱的东南亚国家期待中国游客的回归。据路透社6日报道,柬埔寨、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等东南亚国家不要求对入境的中国旅客进行核酸检测,马来西亚和泰国仅对从中国起飞的飞机废水进行病毒检测。
然而,未能对来自中国的入境者达成统一对策的欧盟提出强烈建议,希望欧盟国家对中国入境者实施新冠检测。5日,德国联邦卫生部长卡尔·劳特巴赫宣布,任何从中国前往德国旅行的人都必须在飞行前接受新冠病毒检测,“只有在测试呈阴性的情况下才允许入境。”他表示,至少应进行一项快速抗原检测。此外,比利时、瑞典、奥地利和希腊也宣布强制检测决定。
德国航空运输业协会指出,世界卫生组织(WHO)和欧盟机构 ECDC都发现,此类旅行限制并不能有效防止新冠病毒的传播,因此没有必要要求旅客在离开中国前进行测试。欧洲航空协会(A4E)、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和国际机场理事会欧洲分会(ACI Europe)1月5日也发表联合声明称,对欧盟周三建议让来自中国的旅客在抵达欧洲之前进行新冠病毒检测等行为表示“遗憾”,并表示这是一种未经思考的“下意识反应”。欧洲旅游代理商及旅行社协会秘书长埃里克·德雷辛则批评称,各国政府的行动“更多是出于民粹主义原因,而不是为了实现公共卫生目标”。
日本医疗管理研究所理事长上昌广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说,虽然不能完全排除在中国出现新的变异毒株的可能性,但即便出现,大概率属于奥密克戎毒株的系统当中,只要接种了疫苗,日韩等国没有担心害怕的必要。最近流行的XBB毒株实际上与奥密克戎毒株类似,无需担惊受怕。奥密克戎毒株已经在东亚国家传播开来,日本采取的“水际对策”(即边境防控)措施不可能遏制病毒传播。除非中国出现毒性极强的变异毒株,“水际对策”措施才有可能发挥一定作用。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流行病学专家杰弗里·沙曼告诉《环球时报》记者,任何国家都不能排除出现新型变异毒株的可能性,如果有些国家由此认为中国“危险”,那么实际上“旅行限制”并不会消除这种“危险”,因为病毒已经无处不在。中国此前采取的防疫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有效阻止了病毒进入中国,虽然无法完全阻挡病毒,但若当初没有采取这种严格的防控措施,病毒则会迅速传播开来。
美国传染病学会6日也在社交媒体上表示,美国政府要求中国旅客入境前进行核酸检测的做法,不仅不会在限制病毒的传播上产生多大的影响,也无助于全面评估全球病例增加所带来的影响。该声明认为,如果美国希望更好地监测病毒和疫情的发展与走向,那么政府就应该从狭隘的地理视角中跳出来,采取更为广泛的监测策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