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2月2日,德国驻土耳其伊斯坦布尔总领事馆外,一辆装甲警车正在附近看守。
外交争端升级!土耳其召见九国大使
当地时间2月2日,土耳其外交部召见美国、荷兰、瑞士、瑞典、英国、德国、比利时、法国及意大利的驻土大使和代表,对这些国家临时发布土耳其旅行警告或关闭驻土领事馆的行为表示关切。
土耳其外交部表示,各国几乎同步采取的行动不够谨慎和妥当,这种做法只会助长恐怖主义行为。
土耳其为何有此举动?这还要从近日在瑞典等国发生的反对土耳其的示威活动说起。
当地时间1月21日,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一连举行多场涉及土耳其和瑞典加入北约的抗议活动。期间一名极右翼政党的领导人在土耳其大使馆附近公开焚烧了《古兰经》,引发土方强烈谴责。
作为对焚烧《古兰经》的回应,有约200名抗议者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的瑞典领事馆前举行集会。集会中有人焚烧了一面瑞典国旗。
在此之后,荷兰与丹麦街头也出现了类似场面。
尽管一些欧洲国家对此进行谴责,但也有瑞典官员声称,出于言论自由,无法阻止事件的发生。
不仅如此,以“安全原因”为由,意大利和美国等向本国公民发出警告,称在土耳其发生袭击的风险增加。与此同时,德国、法国和荷兰等还暂时关闭了在土使领馆。
资料图: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瑞典“入约”悬了?
西方国家的反应随即引发土耳其怒火。作为回应,土耳其在上周警告其公民,在美国和欧洲存在“可能的仇外心理和种族主义袭击”。
土耳其内政部长索伊卢抨击称,西方发出安全警告是为了向土耳其施压。他还谴责上述国家关闭使领馆,是企图干预或将于5月举行的土耳其总统和议会选举。
“他们正在对土耳其发动心理战。”索伊卢表示,“他们试图破坏土耳其的稳定。”
与此同时,瑞典批准在土驻其使馆外举行的示威后,土耳其照会瑞典驻土耳其大使提出抗议,并取消了瑞典国防大臣访问土耳其的计划。
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更是放狠话,只要瑞典听任上述事件的发生,意味着安卡拉不会支持瑞典加入北约的要求。
埃尔多安说,土耳其积极看待芬兰申请加入北约,但不支持瑞典的申请。“我们对芬兰的立场是积极的,但对瑞典则不是积极的。”
目前,瑞典正和芬兰一道申请加入北约。按照规程,北约必须在30个成员国“一致同意”前提下才能吸纳新成员。土耳其和匈牙利尚未正式批准瑞典和芬兰加入北约。
原本土耳其就多次高调反对两国加入北约,直到与之达成三方协议。芬兰和瑞典同意在库尔德工人党和武器禁运等问题上,向土耳其让步。
而今,随着土耳其和瑞典之间的矛盾再度升级,瑞典“入约”悬念陡生,而芬兰则被指有机会“单飞”。
路透社称,分析人士预计,至少在土耳其大选结束之前,瑞典加入北约的进程将继续停滞不前。
《卫报》则指出,随着外交争端发酵,安卡拉已暂停了两国加入北约的谈判。外界此前预计7月在立陶宛首都维尔纽斯举行的北约峰会上,两国有望获准成为北约成员,如今希望可能会破灭。
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