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货运持续发力******
图表数据来源:中国民航局
制图:张芳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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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航空货运克服不利影响,持续发力,实现稳步复苏,货运保障能力显著增强。面向未来,要坚持规划引领,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完备的保障体系、构建精准协同的治理体系,加快推动我国航空货运做大做强。
生鲜超市里,美味的波士顿龙虾颇受欢迎,它们来自上万公里之外,为何能保持鲜活不减?答案就藏在一架架货运航班里——
60余吨刚出水的波士顿龙虾,被小心装进东方航空产地直达货机的恒温箱,从美国运往中国。隔日,这批龙虾就抵达上海江阳海鲜批发市场。“从产地到餐桌,最快36小时,消费者就能享用来自大洋彼岸的美味。”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建民说,岁末年初是生鲜进口的旺季,相关货运量快速增长。
东航的产地直达航班,是我国航空货运快速发展的缩影。近年来,在全球航空运输面临巨大冲击的背景下,我国航空货运持续发力,克服重重困难,取得来之不易的好成绩。2021年,全国民航货邮运输量增速触底反弹,实现由负转正;初步统计,2022年,全国民航货邮运输量达607.6万吨,恢复至2019年的80.7%;2022年前三季度,国际航线完成货邮运输量198.2万吨,已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106.1%。
面对外部环境不确定性,航空货运怎样作出应变、展现韧性?面对民航业自身长期以来的“重客轻货”格局,航空货运如何练好“内功”、补齐短板?记者进行了采访。
稳步恢复,我国航空货运势头正劲
2022年11月27日凌晨4时许,一架顺丰全货机从深圳降落湖北鄂州花湖机场,2小时后启程返航。这一落一起,标志着我国首个专业货运机场货运航线开通运行,此后还将开通更多全货运航线。
中国民航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全球民航业遭遇疫情巨大冲击的情况下,我国航空货运率先实现触底反弹。目前,我国航空货运市场稳步恢复,货运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货运规模增长明显。
上海机场集团航空物流发展公司副总经理孟迅介绍,自2022年4月份短暂探底后,浦东机场货运航班和货邮吞吐量快速回升,9月份以来,保障货量日均达到9745吨,同比增长4.91%,有27天日货量突破1万吨,较前期增长明显。
“近年来,郑州机场货运量迅猛增长,从2012年的15.1万吨跃升至2021年的超过70万吨,成功跻身全球货运机场40强。”河南机场集团航空物流研究院院长常晓涛说。
——货运网络更趋完善。
“浦东机场货运航线网络覆盖全球48个国家和地区,承担了境内机场约四成的出入境货运量。”孟迅说,上海机场集团正采取多种措施支持航司恢复、新增、加密浦东机场货运航线,每周已有逾1600个货运航班(含客改货航班)在运营。
民航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每周完成国际货运航班约5000班,已通达全球53个国家的120多个城市,航线网络和通达能力加快恢复。
——配套政策不断加强。
“以前货运安检单、危险品鉴定证书等都要打印并盖章,然后送去机场柜台,如今全程电子化,货物通行时效提升20%。”常晓涛介绍,郑州机场是航空电子货运试点机场,已实现机场、航司、货代企业、货主之间物流信息互联互通。
跳出一域看全国,民航局高度重视航空货运发展,成立促进航空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十四五”航空物流发展专项规划》,着力推动航空货运补短板。近年来,民航局持续推进智慧物流建设、增加货运航班时刻供给、提高货运航班审批效率、简化货运航线经营许可手续,强化了航空货运的顶层设计和关键资源供给。
长远谋划,发展航空货运,建设交通强国
“大力发展航空货运是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内容,对民航业自身高质量发展和服务国家战略需求都具有重要意义。”民航局有关负责人说。
从短期看,发展航空货运能有效改善企业经营效益。
“平时货运主要靠客机腹舱带货,之前客运航班一度减少,我们就把客机改装为货机,有效利用闲置运力。”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副总经理李宁介绍,公司不断优化“客改货”航班,2022年共执行超9000多班“客改货”航班,运输货物近17万吨。
2021年,南航、国航、东航这三大航空公司货运收入达到总收入的12.88%—19.6%,远高于2019年的3.17%—6.13%。不少航空公司表示,扩展货运业务有效帮助公司减压力、增效益,增加了现金流,改善了经营业绩。
从长期看,发展航空货运将推动民航业补短板。
“截至2022年10月底,我国全货机数量为215架,占民航运输机队的5.2%。总体看,货运航班数量、国际货运航线网点较少,保障能力较弱。”民航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快航空货运补短板,推动从“重客轻货”向“客货并举”转变,才能提升民航业整体的服务能力、保障能力、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从全局看,发展航空货运将更好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以前,我们在海外没有自己的保障点,一旦供应链遭遇波动,海关清关、地面派送等环节都容易延误,甚至导致货运中断。”常晓涛介绍,2021年郑州机场在匈牙利设立海外货站,物流改善效果非常明显,当年运送货物2.2万吨,2022年仅前9月就达到2.8万吨,全年完成3.7万吨。
据介绍,海外货站不只是建立货仓,更重要的是实现信息系统互通、海关规则互认,并实现卸货、理货、报关等服务自主运营,最终形成自主可控的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能力。
面向未来,推动航空货运做大做强
2022年11月23日,一场超大型全货机飞行秀在投运不久的郑州机场北货运区上演。短短10小时,3架超大型全货机接连起降,满载数百吨货物飞向海外。
“为满足市场需求,我们新建了北货运区,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单体货库面积和货邮保障能力位居中部地区前列。”常晓涛说,北货运区设有冷链中心,并引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和自动驾驶拖车、无人搬运叉车等新设备,是一座新型智慧货站。
面向未来,民航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坚持规划引领,通过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完备的保障体系、构建精准协同的治理体系,加快推动我国航空货运做大做强。
——加大投入,完善硬件支撑。
不久前,浦东机场西货运区智能货站工程破土动工。新货站建成后,将实现货物处理系统自动化、货物安检流程化、建筑设施智能化,大幅提高处理效率。
民航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过去5年,航空货运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新增航空货运能力600万吨以上。下一步,将加强航空货运设施规划建设指导,初步统计,目前至2023年上半年在建或争取开工的枢纽机场新建、改扩建项目中,货运设施规模已超过100万平方米、货运机坪约200个,相关投资超过120亿元。
——整合链条,优化服务流程。
为实现“门到门”的转变,商舟物流拓展多种运输方式,畅通物流“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即便在没有直航航班的情况下,仍可连接陆运、海运等实现灵活周转,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流程的物流解决方案。
抓住时效优势,航空公司还不断加强流程标准化建设。南航物流升级推出快运产品,严格把控货物交运货站流程和到达提取流程等时间,有效压缩交货时长。“我们还给快运货物贴上特别标识,实现物流节点全程可查,方便提前准备分拣。如今,我们最快能提供24小时内从广东到新疆的上门快运服务。”南航物流市场部总经理林育华说。
——聚集资源,提升综合效能。
发展航空货运,获益的不仅是民航业本身,更能带来强大的产业聚集效应。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电子信息产业产值已占河南省约八成,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围绕萧山机场发展医疗健康等新兴产业,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着力打造世界级商贸旅游综合体……依托一座座机场,越来越多产业新高地、创新聚集地不断涌现,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注入新动能。(本报记者 邱超奕)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