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桑托斯。
“彻头彻尾的骗子!”“辞职!”
来自纽约州的众议员桑托斯近日深陷造假丑闻,他已经承认捏造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关键细节。桑托斯却认为,“美化”简历并不会影响他当好国会众议员。
但是,国会众议院不少议员都对其表达了不满,有民主党人摩拳擦掌要对其展开调查,甚至他的共和党同僚也呼吁他辞职。
10日,两名民主党议员向众院道德委员会递交了一份针对他的道德投诉,称其未能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交财务披露报告,敦促委员会对此展开调查。
11日,纽约州纳苏县的共和党主席开罗在与其他共和党官员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乔治·桑托斯去年的竞选活动充满了欺骗、谎言和捏造。”
开罗指责桑托斯让众议院蒙羞,并明确表示,共和党总部不欢迎这位新任国会议员。他表示:“我们不认为他属于国会。”
开罗提及了桑托斯的各种虚假声明,包括他此前声称拥有犹太血统。开罗还告诉记者,桑托斯呈给当地共和党一份假简历,其中也充斥着谎言,包括说他是巴鲁克学院的排球队“明星”,率领他的球队获得了“联赛冠军”。
其他纽约共和党地方官员也加入了呼吁桑托斯下台的行列。纳苏县县长布莱克曼称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子”。
来自纽约州的国会共和党人德埃斯波西托毫不留情地提出:“桑托斯没有能力在众议院任职,他应该辞职。”
然而,在这场新闻发布会后,桑托斯明确告诉记者,他不会辞职。
资料图:麦卡锡。“很多人这样美化简历”“他有罪吗?”
共和党人麦卡锡刚经历多日僵局和长达15轮的投票,向党内反对者作出很大让步,才坐上众议院议长的位置。椅子还没捂热,桑托斯的丑闻就不断发酵,逼得他不得不站出来表态。
麦卡锡沉默了数日后终于在11日就此事发声,他的回应十分强势,但却有些“护短”,因为他拒绝向桑托斯施压迫使其辞职。
麦卡锡对记者说,“我努力遵守宪法办事。选民选他当议员。如果有顾虑,他必须通过道德委员会的审查,让他先走这个程序。”他还说道,“他将继续在众议院工作。”
据悉,国会议员一般只有在被定罪后才离任。麦卡锡说,“对他(桑托斯)的指控是什么?在今天的美国,在被证明有罪之前,那个人就是无辜的。”他还说:“如果有什么可以证明他(桑托斯)确实做错了事,那么,我们会在那个时候再处理。”
当被问及桑托斯承认自己简历造假时,麦卡锡却说:“众议院、参议院和其他地方的很多人都是这样做的。”
不过,麦卡锡也表示,桑托斯不会被分配到拨款委员会、筹款委员会、金融服务委员会以及能源和商务委员会等重要的委员会,但他并不排除桑托斯在其他委员会任职的可能性。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