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技能点满的南昌社区民警是如何拉近警民关系的?******
1月10日警察节当天,陈国才深入社区走访,与居民交流。 姜涛 摄
中新网南昌1月10日电 题:这名技能点满的南昌社区民警是如何拉近警民关系的?
中新网记者 姜涛
绑着绳子从17楼跳下营救16楼轻生青少年、用扫把制服持刀吸毒男子、帮助社区老人从诈骗分子手中挽回80万元损失,下水勇救跳江女子……这些都是南昌市红谷滩区派出所社区民警陈国才扎根社区工作六年多来的难忘案例。
“陈警官特别热心肠,经常在小区遇见,脸上总是笑呵呵的,让人心里很舒服。”“只要居民在群里咨询办理居住证、防诈骗等问题,他总是有问必答,非常好”……今年77岁的南昌丰和社区老人苏大妈和老伴儿笑着告诉记者。
陈国才2009年12月从部队转业到南昌公安系统工作,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荣获江西省公安系统爱民模范、南昌市“优秀人民警察”等多项荣誉称号。2016年成为一名社区民警,负责辖内丰和社区和春晖社区两个社区的警务工作。
这两个小区均属于南昌红谷滩城区的老小区,人员复杂,流动性大。“刚开始接手社区的警务工作时,让我备感压力。”如何做好社区警务工作,从什么环节上来抓警务工作,陈国才经常加班加点查询资料,并向优秀的老社区民警学习请教。
陈国才在社区开展警民恳谈会。(资料图) 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供图
为了更好的服务民众,陈国才一家一户上门走访,了解情况,同时摸排辖区治安不稳定因素。大到查找隐藏的案件线索,小到辖区居民的修锁、用水用电,他都会一一排查过问。
“老百姓的小事就是我们的大事”,作为一名社区民警,陈国才的工作几乎都是围绕辖区居民家长里短的琐碎小事,但他却把老百姓的这些“小”事看得很“大”。在他看来,聊天可以拉近警民关系,还可以发现不少居民之间潜藏的矛盾。
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多发,陈国才负责的辖区中,外来人口数量较多,老年人居多。为进一步防范此类诈骗案件增多,陈国才白天进写字楼宣讲反诈骗知识,晚上入户走访并发动社区干部及志愿者利用小喇叭、宣传画、LED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在辖区进行无死角宣传,并组建居民微信群,不时发送各种反诈小贴士。
在陈国才的努力下,他所管辖的区域内诈骗类发案率在所在的单位也是最低。2020年8月至今,陈国才走进所管辖区宣传反诈骗活动两万余次,成功劝阻诈骗行为21起,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把居民当成家人、朋友,真正去帮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纠纷,他们也会把你当家人,这个距离感觉一下子就近了。”谈及从事社区民警以来的最大感触,陈国才如是说。(完)
“二创”短视频如何与影视原作和谐共处******
作者:张歌东(中国传媒大学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教授、中国电影剪辑学会短片短视频艺术委员会主任)
近年来,影视剪辑类短视频(俗称“‘二创’短视频”)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这些短视频节奏明快、剪辑手法新颖,受到短视频用户的青睐。不过,由“二创”短视频引发的版权争议日益突出。哪些“二创”短视频属于独创性作品?二度创作中,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在哪里?如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发挥剪辑艺术的魅力,让“二创”短视频良性发展?如何建立起符合网络时代要求的版权授予机制?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从艺术创作角度来看,“二创”短视频有多种类型,既有简单粗暴的切条,如“剪刀手”视频,也有融入了UP主的自我理解、加工、评论的类型,如故事改编、电影解说、主题混剪、视频人物志、视频影评等,不同类型的“二创”短视频,“独创性”的成分相差很大。
因此,版权机制要在“二创”短视频中发挥作用,就应先厘清“二创”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笔者认为,应从视频的剪辑程度、音频的改编程度、主题的改编程度、故事的改编程度等几个维度设定一个“二创指数”来判断到底是创作还是抄袭。其中的关键是,作者对影视原片素材的二度创作有无“创造性转化”,对影视原作的剪辑与改编有无“创新性发展”。因此,面对网络视听快速发展的现实,为推动短视频行业健康发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一方面应继续发挥剪辑艺术的长处,另一方面也应优化版权生态,构建起适合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
“二创”短视频迎合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碎片化的阅读习惯。这种“二创”作品在满足人们文化娱乐需求的同时,可能会削弱影视作品的完整性及艺术性。一些观众在观看了几分钟的电影介绍、解说、评论后,觉得没有必要再看原作,这也可能会对原作的市场收益造成影响。
但在笔者看来,我们不必将“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完全对立起来。对一般观众而言,他们观看的影视作品数量有限,“二创”短视频正好为其提供了“浏览器+文章摘要”。一些观众以往没看过相关作品,通过“二创”短视频对原作产生了兴趣,接着主动欣赏原作。在此情形下,“二创”短视频能够为原作迅速积累起口碑,产生“自来水”效应。现实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例子。一些中小成本电影,艺术质量不错,但囿于经费限制,没有进行大规模宣发,很多观众起初并不了解,但在“二创”短视频的接力传播下,观众知道了影片并主动走进影院。其实,对观众来说,大家更希望“二创”短视频,能够与影视艺术形成某种程度的跨媒介、跨平台互动,那样能够丰富影视产品的类型。
从发展的眼光看,“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的传播并非“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二创”短视频与影视作品的宣传营销应该形成良性互动,建立起适应媒介融合的影视传播体系。以电影宣发为例,随着传播渠道的变化,很多传统视频物料的传播效能在不断下降。在新的传播环境下,电影的宣发营销,完全可以利用短视频的形式来实现更好的传播效果。比如,宣发公司可以与数以百万计的“游击队”UP主合作,在影视剪辑、逻辑把握、亮点选取、用户心理理解等方面形成合力,最大化地扩大影片的影响力。
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时代已经到来,文化产品的创作手段面临着跨维度变革,如近年来兴起的AI写作、AI绘画等,都对传统的版权概念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二创”短视频所引发的思考不过是一个前奏曲。
什么是短视频?只有时长这一个维度吗?看待短视频,时长是一个维度,但不是唯一的维度。未来,随着短视频作品品质的提高以及硬件技术的发展,短视频的传播将不再囿于移动端,它可能会成为一种广泛存在的娱乐形式。从这个意义上看,“二创”短视频在未来甚至可能会发展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作品类型。
着眼于未来,我们非常期望能够构建起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在尊重版权、合法合理使用原作的前提下,发挥“二创”短视频剪辑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提升其独创性,这也是对影视原作审美价值和情感力量的强化与放大。同时,我们也期待长短视频平台在探索影视内容知识产权使用规范化方面携手同行。
我们欣喜地看到,业内诸如抖音和爱奇艺这样的长短视频平台已经启动合作:爱奇艺将向抖音授权其内容资产中拥有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长视频内容用于短视频创作。在具体操作层面,双方对解说、混剪、拆条等短视频二创形态进行了约定。这种合作是一次短视频创作者和影视版权方互利共赢的良性互动,是一种顺应互联网和UGC(用户原创内容,即用户将自己原创的内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展示或者提供给其他用户)大趋势的双向奔赴。我们希望这种合作能够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长视频内容知识产权的规范使用,助力“二创”短视频持续健康发展。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1日 13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