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问·中外对话丨“天然的伙伴”,中阿学者共叙双边关系******
中新网北京12月11日电 题:东西问·中外对话丨“天然的伙伴”,中阿学者共叙双边关系
作者 孟湘君 彭大伟
“在丝绸古道中相知相交,在民族解放斗争中患难与共,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合作共赢,在国际风云变幻中坚守道义”——近日,在沙特利雅得出席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的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将中阿友好交往的悠久历史,以及双方发展关系的深刻意涵娓娓道来。
赓续友好传统,擘画未来蓝图。习主席这次沙特行,以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的顺利举行,有何重大意义?中阿发展关系,具备哪些优势和潜力?接下来,双方如何共建命运共同体,深化战略合作?
中新社“东西问·中外对话”邀请阿联酋阿布扎比执行局主席前战略顾问、香港大学亚洲全球研究所研究员易卜拉欣·哈什姆,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国际发展研究所所长崔守军,清华大学国际关系学系副教授、海外安全研究中心主任佘纲正,展开对话。
当地时间12月8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利雅得王宫会见沙特国王萨勒曼。新华社记者 黄敬文 摄 图片来源:新华社“中阿是天然伙伴”,哈什姆评价称,在世界体系正经历结构性转变的背景下,中阿利益越来越趋同,二者都要求建立一个更公平公正的世界体系,因此密切协调、彼此支持。
崔守军指出,中阿共建“一带一路”布局不断完善,树立了跨区域“南南合作”的新典范。访沙特期间,习主席在沙特《利雅得报》上发文,三次提及“一带一路”倡议,表达了“一带一路”同沙特“2030愿景”加强对接的期许。
佘纲正分析,近年来,阿拉伯国家转为“向东看”,与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发展关系、深化合作,成为一种潮流。中阿双方有望加强在全球治理方面的合作,在地区热点问题上坚持寻求对话空间,推动地区和平稳定发展。
对话实录摘编如下:
中新社记者:习主席此次对沙特进行国事访问,以及中阿、中海、中沙领导人“三环峰会”的顺利举行,有何重要意义?
佘纲正:进入百年大变局后,世界并不太平,乌克兰危机引发西方对俄制裁,中东地区新旧矛盾交织。中阿、中海、中沙领导人峰会相继举办,是双方外交合作层面史无前例的安排,凸显了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特征。
尤其是在后疫情时代等背景下,中国不断打开外交局面,通过举办以发展、稳定为基调的中阿、中海峰会,向世界传递了继续扩大开放、扩大对外交往的积极信号。
哈什姆:本次几场峰会,是中阿双方有史以来第一次在这种级别和规模上开展对话,双方为此做了很多努力。峰会在中阿合作论坛的基础上再接再厉,使双方对话达到新高度。
资料图:沙特首都利雅得掠影。中新社发 杜洋 摄中新社记者:这几场峰会取得丰硕成果,哪些成果值得我们关注?
佘纲正:从这几场峰会的联合声明可以看出,中阿双方既立足于经贸往来、能源合作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的“传统强项”,又关注人文对话、高新科技交流与市场深度互联互通等新领域。
同时在政治和安全领域上,中阿、中海峰会也指明了多项具体关切,这在未来有助于推动落实中国提出的全球安全倡议,特别是通过利用海湾地区多边对话平台等机制,朝着真正争取解决各方合理安全关切的方向努力。
哈什姆:新时代当中,阿中需密切协调从经济到政治等各个领域的政策。阿中峰会是就双方提出的倡议的细节达成一致的绝佳机会。峰会的一个关键成果是重申对彼此最优先事项的支持,如阿方重申对“一个中国”原则的支持,中国承诺支持公正解决巴勒斯坦问题,反对干涉阿拉伯国家的主权和内政。
中新社记者:新时期中阿深化关系与经贸合作,具备哪些优势和潜力?
崔守军:在中阿关系层面,中国已成为阿拉伯国家第一大贸易伙伴国、最大外国投资国,2021年中阿双边贸易额达3300多亿美元,比2011年增长了1.5倍。
在中海关系层面,面对世界变局,出于风险分散和防范的考量,海湾国家有意减持美国国债,加大对中国互联网科技、跨境电商、人工智能、清洁能源等产业的投资力度。
在中沙关系层面,沙特对华政策正积极地从“向东看”转变为“向东行”,希望以石油产业链的上中下游一体化深度合作,拉动中沙关系再上新台阶。
哈什姆:阿拉伯国家高度赞赏与中国朋友的关系,中国是阿拉伯国家最大贸易伙伴,沙特是中国最大石油进口来源国。阿中应在中阿合作论坛和《中国对阿拉伯国家政策文件》基础上深化、扩大合作。能源仍是核心,贸易、投资仍是两翼,在可再生能源、生物技术、空间探索等技术、创新方面的合作,继续展现出重要意义。
当地时间12月8日中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利雅得王宫同沙特王储兼首相穆罕默德举行会谈。新华社记者 黄敬文 摄 图片来源:新华社中新社记者:习主席访沙特期间强调,中阿要加强“一带一路”倡议与沙特“2030愿景”等阿方发展战略的对接。双方如何在这方面加强合作?
佘纲正:中阿接下来要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可能有两个努力方向,一是开拓新的、有潜力的“新赛道”,如高新科技、5G技术、绿色能源、医药、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二是在政治和安全问题上稳步深化双方互信,为加强双边经贸和科技合作提供相应的保障,并同时平衡和处理好跟第三方如欧美以及中东域内非阿拉伯国家之间的关系。
崔守军:目前,中阿双方共建“一带一路”布局不断完善。以能源合作为主轴,以基建互联互通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为两翼,以核能、航天卫星、新能源三大高新领域为突破口,双方在国际上树立了跨区域“南南合作”的新典范。
而沙特位于“一带一路”倡议的核心地带。该国“2030愿景”提出,到2030年,将国家建设成为阿拉伯与伊斯兰世界心脏、全球性投资强国和亚非欧交通枢纽。中沙发展关系和深化合作,对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保障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哈什姆:就长期战略来说,中阿应将“一带一路”倡议与沙特“2030愿景”结合起来,以便双方在各类国际组织当中支持彼此的战略目标,发挥协同作用,增加实现目标的前景。
中新社记者:近年来,阿拉伯国家更多地转为“向东看”,如何看待这种变化?
佘纲正:近年来,阿拉伯国家转为“向东看”,与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发展关系、深化合作,成为一种潮流。不可否认,现在全球重新进入了一个比较明显的大国竞争时代,与冷战结束后世界政治格局的“单极时刻”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诉求,都是不要打“新冷战”。在阿拉伯世界内外,越多国家立场坚定,就越能有效抵制大国关系重回冷战时期阵营对抗的旧轨道。
哈什姆:中阿是天生的伙伴,经济互补、文明互通。在经历了“百年屈辱”后,中国已恢复自信,不仅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电信、科学研究等领域,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阿拉伯国家赞赏中国取得的成就,并希望从地理和人口角度,更好地理解、学习中国如何有效治理一个如此庞大的国度。
阿方还希望深化与中国的经济合作。中国是全球最主要能源消费国和石油进口国之一,以资源丰富的海合会国家为例,出于双方的协同效应,其得以与中国保持快速增长的经济关系。近年来,阿拉伯国家贸易的很大一部分流向东方,尤其是中国。保护海上航道,特别是与能源有关的航道,对双方都至关重要。
中新社记者:中阿同为发展中国家重要成员、世界舞台上的重要政治力量,双方面临相似的历史机遇和挑战。双方如何在加强全球治理、维护和平安全等方面合作?
哈什姆:除长期友好和当前强大的能源、经济关联,中阿双方越来越看到彼此间利益的趋同。双方都要求建立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世界体系,一个反映当前全球权力分配现实的体系。
中阿应继续致力于世界多极化,维护《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作为国际关系的基础;支持相互尊重、文明多样性、互不干涉和互不侵犯的原则;继续就联合国、世贸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提出的改革现行国际体系的建议,密切合作。
在安全合作方面,对于帮助中国推进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阿方持积极态度。同样,中国可以帮助阿拉伯国家改善地区稳定和安全,包括解决巴勒斯坦问题以及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等具有全球影响的问题。
佘纲正:加强全球治理合作,是各国面临的迫切问题,尤其是在乌克兰危机发生之后。在乌危机当中,阿拉伯国家的表现总体上看不偏不倚、独立自主,坚持劝和促谈,与中方立场相似。在地区热点问题上,中阿坚持寻求对话空间和共同点、推动和平发展的立场,堪称改善和促进全球治理方面的范例。(完)
做好政法网络舆情工作的十大创新思路******
寄语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新媒体平台的普及,各类社会思潮、现实矛盾、群体情绪汇聚网络空间交互影响,网络舆论场愈加复杂多变,依法妥善处理网络舆情、降低负面事件的冲击与挑战,不仅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各地政法机关的本职要求。因此,不论是信息公开,还是热点回应,或是政策发布,最终目的是弥合分歧、减少误读、促成共识、增进公信,为适应新媒体时代的舆论场,政法机关需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增强能力水平,提升舆论认可度和满意度。
1 合法性原则需摆在首位
随着法治思维深入人心,舆情处置的法治思维显得更加基本且必要。“依法办理”这一舆情处置关键之道所要求的“规范执法、依法处置”是影响舆情走势最重要的因素。政法机关唯有在依法处置的前提下,在发布内容、时间、节奏等技巧之“术”上采取针对性的舆论引导措施,方能确保舆情态势能快速走出困境。“依法办理”既是舆情处置的关键之道,也是舆论引导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政法机关不能做好依法办理这个“最先一步”,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这些技巧之术将成为“无本之木”。
2强化舆论阵地意识
在新媒体时代,互联网日益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阵地、主战场、最前沿,大量的网络热点背后其实是社会思潮的较量。以社交媒体平台为代表的新兴舆论阵地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一些负面思潮的叙事逻辑从宏观转向微观,常常聚焦公众的日常生活,通过采取煽情的路径触发舆论共情心理,导致一些偶发的热点个案被上升到政治、法律、意识形态等制度层面。因此,舆情应对不仅成为舆论引导重要手段,更应成为争夺舆论主导权的前沿阵地。政法机关需要强化意识形态敏感性,依法依规处理好网络舆情,及时消除个案被舆论场赋予的代表性和普遍性。
3树立网络空间共同体意识
随着热点事件的复杂性增加及周期延长,跨系统舆情的连续多年呈现上升趋势,舆情处置工作不再限于某一家政法机关,甚至不限于某一地政法系统。从舆情发酵过程也能看出,舆情治理不止于一家单位、一个地区的责任,执法司法权威与公信力覆盖整个政法系统,一旦某地舆情回应不力,舆论负面情绪会波及并延伸至相关体系内部。换句话说,所有公权力部门都可能面对“塔西佗”陷阱,这就要求舆情处置部门也要树立“共同体”意识。正如法律职业共同体是以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家为核心的法律职业人员所组成的特殊的社会群体,全国各地政法机关需要树立全局意识和协作精神,共同应对舆论压力,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信力。
4认清舆论场的复杂性和风险性
在舆情工作中,无论是负面舆情处置还是正面宣传工作,风险意识一直是政法机关强调的要点,需要充分了解相关工作潜在的风险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更具靶向地采取措施,推动工作呈现实效。这就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研判相关风险时,不仅要知其然,提高防范意识,还要知其所以然,对当前舆论环境充分的了解,进而做出精准的风险预判及研判。只有看清热点事件背后所附着的社会思潮、舆论风向、议题“靶点”,做到知己知彼,才能在舆情发酵阶段做出精准研判,在舆论引导阶段明晰重心所在。例如,近年来接连出现多起与“女权”相关案件,其中四川女子“拉姆”遇害案、成都女子饭馆劝烟被泼水等事件均引发极端女权的罔顾事实的“狂欢”。对于这类带有明显议题特征案件,政法机关就不能以普通案件对待,需要及时预判舆论炒作点和舆情敏感点,增加回应引导工作的针对性和预判性,以免被炒作势力钻空子、揪辫子。
5适应新媒体时代工作需求
当下我们正处在短视频时代,网络热点舆情事件通过短视频的传播增加了发酵速度与烈度,“发酵快而急”“小事闹大闹炸”的趋向十分明显。而一旦舆情发酵,涉事政法机关面对全网舆论的关注压力,常常会出现回应处置不及时而被网民追打的局面。因此面对舆情急速发酵的情况,如果政法机关还按照往常思路,层层上报等审批,网络舆情已经升级恶化,很容易错过了回应舆情的最佳时机。对此,政法机关需要形成适应网络时代的舆情工作思维,在发现、上报、研判、处置、引导等各个环节建立常态化方案,在突发舆情出现后能够从容不迫,不落后甚至能够跑赢网络舆情的发酵速度。此外,在工作方法上,政法机关也需要适应大数据时代的分析方法,不断提高舆情工作的主动性和及时性,重视舆情溯源和关键节点追踪,找到舆情推手和背后力量,在应对舆情时更加从容。
6重视情绪管理与疏导
后真相时代,感性主导理性,情绪先于事实。网络舆情实质上是社会不良情绪的富集,负面舆情的爆发很多时候是由负面情绪点燃的,舆情最终能够平息也多是因为情绪得到宣泄和释放。对此,政法机关一方面,在舆情风险研判时需要考虑社会情绪的影响,以免踩中“雷区”引火烧身;另一方面,在舆情回应处置过程中,同情当事人的不幸遭遇,关照事件背后的公众情绪,能够有效引导舆论理性表达。例如,2021年5月29日晚,南京新街口发生一起男子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的事件,其中有市民见义勇为被刺伤引发网民关注,在案件新闻发布会上南京公安对见义勇为人士表达敬意,表态要加强排查整治、严打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专门介绍了“胖哥”救治情况。一系列表态及做法既回应了公众“好人有好报”的朴素情感,也满足人们对公共安全的期盼。相反,缺乏情感关怀的通报案例也不少,类似“领导高度重视”“受害者情绪稳定”“情况不便透露”常常招来嘲讽批评,删帖、封口更是堵住人们释放情绪的渠道,必然适得其反。
7不回避舆情、不盲从舆论
舆情并不都是真实的民意,被流量操弄的伪舆情和假民意,具有迷惑性,虚高热度容易令政法机关手忙脚乱,一不小心就被舆情带偏,脱离依法依规处理的原则和底线,反而使自身负面缠身。近年来一些地方在网络舆情处置中出现“按闹分配”“不上热搜不解决”等不良倾向,变相鼓励了网络水军和自媒体制造舆情倒逼官方处置的现象,其中的反转舆情不仅滋生网络暴力加剧舆论场失序风险,还消耗政法机关的精力与公信力。因此,政法机关对于热点事件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兼顾法理情的有机统一,确保处置工作经得起舆论检验和时间检验。
8建立舆情风险研判会商机制
近年来,网络舆情已成为公众对现实社会情感和态度的一种常见表达方式。政法舆情作为网络舆情的一个重要分支,也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建设而备受社会舆论的重视。在舆论看来,政法工作代表着公平正义,由此引发的舆情能否有效处置也与公平正义密不可分。因此,各级政法机关在出现涉政法舆情后,其应对水平较之以往也有了明显提升。但要看到的是,政法机关在面对千差万别的涉政法舆情时,仍将重点放在“应对”二字上,缺乏对舆情本身生成发酵的原因深入分析,在回应、引导和处置层面无法采取针对性措施,这也就导致出现回应缺乏重点,引导方向出现偏离等情况,使得舆情并未因“应对”而平息。因此,政法机关在处置涉政法舆情时,需将重心放在如何做好回应、引导工作上,而非简单停留于“应对”层面。
9强化有效信息供应原则
突发事件发酵速度快、信息量集中、话题扩散频繁,在信息真假不明、传言流行的时候,公众最希望看到来自官方的声音和态度。可以说,舆情工作的效果好不好,很大程度在于信息供给到位不到位。如果官方信息供给不透明、发布不及时,网民根据舆论场现有信息的误导或自身想象,很容易产生先入为主的判断,给舆论引导工作带来挑战。尤其是在自媒体时代,发声权的全面下沉令更多人具有“发布者”的能力,足以影响整个舆论场的信息供给格局。因此,在突发公共事件中,政法机关作为处置主体,需要坚持高效率、高质量、动态化的信息供给方式,尽力放大己方的声量与覆盖面,压缩“竞争者”的影响力。此外,在处理热点事件的衍生舆情或二次舆情,由于此前的舆论势能积蓄,舆情再度喷发时的烈度与广度可能更胜以前,更需要处置部门准确掌握公众情绪、精准回应舆论关切,以稳定、有效、及时的信息供给稳定社会情绪,进而进行舆论引导。
10坚持舆情工作闭环思维
闭环的核心思想是通过有效的舆情管理,形成一个连续、封闭的处置回路,确保舆情处置体系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能有效衔接。当前,政法机关对于舆情的重视程度普遍较高,组织了专业力量进行网络舆情监测,为防范敏感信息发酵成热点事件发挥出重大作用。但是,目前在实践中,各地相关部门仍有“重开头轻后续”的处置倾向,即舆情发生之后或者发现舆情苗头之后,基本都能比较迅速地介入并作出回应,能够从程序上完成政务公开的基本“规定动作”。但是首次回应之后,后续处置往往不太理想。一旦舆论关注度降低,网民被其他事件吸引而不做关注,那么涉事部门很容易转而放任舆情“敞口”,导致风险持续存在。因此,良好的舆情处置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闭环舆情机制,做到从预警发现到处置善后的全环节覆盖。具体而言,就是在整个处置过程中,政法机关需要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加强舆论场信息和网情民意的收集,对公众的关注焦点和诉求出现的新变化保持敏锐的感知度,并及时作出审时度势的处置和反馈,以实情工作促使舆情降温。
(作者:法治网舆情中心 编辑:彭晓月 刘思源)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