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里的“江南舅舅”:直播带货拉动乡愁经济******
(新春走基层)大山里的“江南舅舅”:直播带货拉动乡愁经济
中新网杭州1月18日电(奚金燕 郭弘屹)临近年关,往日宁静的浙西大山深处多了几分喧嚣。从杭州市区开车大约一个半小时,一路绿水青山不绝,行至西径山脚,就到了网络主播何江南的家——临安区高虹镇崇阳村。
冬日的西径山寒风瑟瑟,何江南却在自家的直播间忙得满头大汗,“喜欢吃竹笋的朋友千万别错过这几款笋干、罐头笋和多味笋丝,全部都是临安当地的新鲜竹笋制成……”
镜头外,庭院内,一箱箱竹笋在村民们手中被一一打包,等待送往全国各地。
在崇阳村,几乎家家户户都种植竹笋,竹笋是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原本山上的竹笋只能由村民拉去市区卖,市场小、成本高,每季收入只有几千块钱。这些年,在直播带货的助力下,村里的竹笋已经不愁销路了。”何江南说。
今年28岁的何江南形容自己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农村出生,考上大学,在大城市做过销售、创过业,三年前短视频火起来了,他又回了出生的地方,当起了短视频博主。
“我最初走的是搞笑视频风格,记录照顾八个外甥和外甥女的生活,这就是‘江南舅舅’这个名字的由来。”何江南告诉记者,“后来家乡丰富的农产品给了我新的灵感。”
“山上的新鲜竹笋、自家养的走地鸡、爸妈做的水磨年糕……以前每次人还没到家,口水就止不住了。当时我就下定决心,将来一定要回村创业,把家乡的美味端上全国各地朋友的餐桌。”何江南说。
于是,“江南舅舅”家庭直播间就这样诞生了。“刚开始做直播的时候,我其实什么都不懂,全靠自己一点点摸索,经常自学剪辑到凌晨两三点。”直播、店铺装修、拍产品图、剪辑后期、售后服务……全是何江南自己包揽。
何江南和村民在仓库装货。 受访者 供图2020年,何江南加入了位于杭州的MCN机构无忧传媒,产出的内容越来越多元。后来,高虹镇政府还在双创基地为何江南设置了一个200平方米、配备专业设施的直播间。通过努力,“江南舅舅”现在全网粉丝突破380万人,为乡愁经济转化打开了流量入口。
记者了解到,今年“江南舅舅”直播间已经卖出笋系列产品约10万斤,前不久主推的腊味礼盒销售量也达到百万元。
在直播间镜头前的何江南总是激情洋溢、自信满满,或许很难想象,在最初返乡创业的那段日子,他也曾备受煎熬。
正所谓“每一个创业者都是孤独的”,何江南刚回到村里时,经常能听到质疑的声音。“一个在城市里拿高薪的大学毕业生,放弃一切回村里做什么?”
的确,不仅是村民不理解,就连自己的父母和姐姐也常常动摇思想。“刚开始,每场直播3小时到4小时,结束后全家人都腰酸背痛。如果业绩不好,真的很打击士气。”何江南说。
功夫不负苦心人,经过日复一日的努力,随着“江南舅舅”粉丝数的增长,村民们也渐渐看到了网络的力量,认同了何江南的努力。就像一股风,吹进了崇阳村,激活了一池春水。
“现在直播间条件变好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回到家乡,加入到我们的直播团队。”眼下,何江南不仅让自己家凭借新媒体奔了小康,还带动了村庄23名闲散的劳动力就业,这些村民人均年收入增加了6万元到8万元。
或许,对于乡亲们而言,何江南就是全村的希望。如今,何江南成功助力家乡近百种特产走出大山,走向全国各地,也直接拉动了上百家农户的经济收入。
作为青年党员的何江南去年还当选了杭州市临安区第一届党代表,他感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之前也没想过我会走这么远,更多是站在了时代和政策的风口。新的一年,我想继续扎根在这片绿水青山,帮助更多乡亲们留住乡愁,致富不愁。”(完)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