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湿地修复治理吸引候鸟“舞翩跹”******
中新社天津2月3日电 题:天津湿地修复治理吸引候鸟“舞翩跹”
中新社记者 王君妍
天津环秀湖国家湿地公园,被群山环抱的开阔水面已结了厚厚的冰,一排排鸟类脚印密密麻麻地印在冰面上,形成一幅冬日“冰面画”。
图为航拍冬季下的环秀湖国家湿地公园。(无人机照片) 中新社记者 佟郁 摄在第27个“世界湿地日”,天津蓟州州河、下营环秀湖国家湿地公园正式授牌,标志着天津正式建成以4个湿地自然保护区为基础,5个湿地类型自然公园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
“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在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有重要作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湿地处处长郭秀民向记者介绍,目前,位于天津的七里海、北大港保护区已成为国家重要湿地,北大港湿地部分区域已被指定为国际重要湿地,全市湿地保护率达59%以上。
作为候鸟迁徙的重要枢纽,每年有大量候鸟自天津迁徙过境。
天津市滨海新区疆北湿地保护中心主任王建民是濒危物种东方白鹳的“超级粉丝”。曾成功救助过3只东方白鹳幼鸟并放飞的他,经常向记者分享南迁的三只东方白鹳的最新“打卡地”,以及有关候鸟与湿地的最新信息。
王建民发现,随着近年来天津湿地的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鸟类种类增加,东方白鹳的数量也变多了。
图为环秀湖国家湿地公园授牌仪式。中新社记者 佟郁 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迁徙过境天津的候鸟中,绝大部分为水鸟,喜欢在浅滩和浅水区觅食。为给候鸟提供充足食物,七里海、北大港、大黄堡、团泊湿地自然保护区分别联合科研机构,开展生物多样性和重要生态环境要素调查,及时掌握栖息地生态环境状况和候鸟食源情况,科学打造和调控适宜候鸟栖息的良好环境。
根据最新数据统计,天津市湿地总面积2886平方公里,其中陆域湿地2124平方公里,海域湿地762平方公里。七里海保护区完成了核心区苇海修复、鸟类保护、湿地生物链恢复与构建工程,通过自然恢复和人工辅助方式修复湿地植被1.6万亩。北大港保护区利用芦苇、盐地碱蓬等本土植物恢复湿地,治理外来入侵物种互花米草,结合生态补水和水环境治理,有水湿地面积由2017年的140平方公里增长到目前的260平方公里。
据介绍,“十四五”期间,天津将对《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进行全面修订,为天津市湿地保护提供法制保障;高标准编制实施《湿地保护规划》,加大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海洋公园等湿地自然保护地保护修复力度。
“要推进全市湿地保护,不断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让更多的湿地得到保护修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二级巡视员许朝说。(完)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